深圳宝安专注吸纳贫困人口补贴优质服务,就业创业补贴
发布时间:2021-10-30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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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:深圳
类别:管理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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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编号:NO.000598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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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月起,企业新吸纳全国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,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,可申请一次性补贴,不同企业招用同一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符合条件的,也可申请该补贴。用人单位以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名义申请过社保补贴、一次性奖补、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,该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不符合申请条件。申请程序:
1.补贴对象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,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收到补贴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。
2.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公示补贴对象、补贴项目、补贴金额等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有异议的,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,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;公示无异议的,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,进入支付环节。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有奖励
通知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吸纳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,将通过“先缴后返”的方式,进行社保、岗位补贴。同时,运作管理规范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效应显著的用人单位,可申请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,将获得30万元一次性奖补。用人单位吸收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,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的就业补助。
1.补贴对象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,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收到补贴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。
2.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公示补贴对象、补贴项目、补贴金额等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有异议的,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,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;公示无异议的,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,进入支付环节。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有奖励
通知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吸纳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,将通过“先缴后返”的方式,进行社保、岗位补贴。同时,运作管理规范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效应显著的用人单位,可申请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,将获得30万元一次性奖补。用人单位吸收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,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的就业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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